全國人大代表陳靖:建議加強電動自行車鋰電池源頭管理
發布消息時候:2022-03-11觀看每一次:2781
各(ge)省人民(min)大學是、廣州市(shi)市(shi)人民(min)大學常委會(hui)副主住陳靖在2019各(ge)省人代會(hui)上改進措施,搞好(hao)智能式自(zi)愿(yuan)(yuan)車及(ji)鋰(li)陰陽離子蓄電(dian)板根(gen)源菅理。陳靖調(diao)查詳細了解到(dao),到(dao)目前為(wei)止(zhi)僅廣州市(shi)全國(guo)智能式自(zi)愿(yuan)(yuan)車保要量已超過了1000萬(wan)輛,近三(san)年期年均(jun)收(shou)入上車牌量為(wei)140萬(wan)輛左右時間。智能式自(zi)愿(yuan)(yuan)車開店家3100余家。
增強生產標準約束力
目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明確了產品的3C強制性認證,但只適用于整車認證,不包括針對蓄電池的專門認證。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生產標準依據的是2019年施行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國家標準》,但這只是一個國家推薦性的標準,并不是一個強制性標準。
“電動自行車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他呼吁,盡快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進行修訂,增加對鋰離子蓄電池的過充保護和短路保護要求以及車輛應當具備超速斷電功能的要求,改進產品設計,完善“防篡改”要求,從技術上消除電動自行車違規改裝改造空間;制定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整合已有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推薦性標準(QB/T 2947.3—2008、GB/T 36972—2018),修訂為強制性標準,推動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充電標準、協議、接口的統一。
專項整治+產品升級
他強調,聚焦生產和認證源頭,開展全國范圍專項整治。建議市場監管總局聚焦電動自行車生產環節,組織開展全國范圍內的專項整治,重點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加強對實施機構、生產和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進一步完善認證規則,將蓄電池的過充保護和短路保護等關鍵指標納入認證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強化質量監督,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三無”以及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另外,他還建議,要疏堵結合,正視合理需求,鼓勵電動自行車及鋰電池產品升級迭代,滿足多承載、長續航的現實需求。建立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閉環信息管理流程。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產品賦碼,并與非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的電動自行車牌照信息進行綁定,逐步推廣電動自行車電子牌照,構建產品及運行數字化追溯鏈,方便銷售者和管理者對產品信息一致性進行核驗。